本項目為全流程電子招投標建設工程設計項目(服務類)【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
1.招標條件:
本項目湖州市南太湖新區(qū)仁北單元RHS-03-01-01L號地塊開發(fā)建設項目二期工程(A組團)方案優(yōu)化、施工圖設計,招標人為湖州房總地產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本次招標設計費估價約201.5萬元(大寫:貳佰零壹萬伍仟元整),建設資金來源為自籌,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代理機構為華誠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項目招標項目編號為JSG(F)2021-058X。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項目建設地點:項目位于仁北單元RHS-03-01-01L號地塊位于仁北片區(qū),北靠將軍山,西臨青銅北路,東臨將軍山路,南臨金田路。作為一期工程的B組團及將軍山公園已開工建設,二期工程(A組團)位于地塊東南側。
2.2工程規(guī)模:二期工程(A組團)規(guī)劃凈用地面積28597.1平方米,規(guī)劃總建筑面積358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190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16829平方米(不含夾層面積));地塊規(guī)劃性質為零售商業(yè)用地(含農貿市場)、旅館用地,容積率0.6-0.7;建筑高度不高于12米(坡度小于45度的坡屋頂建筑高度的計算從建筑物室外地面至檐口),具體規(guī)劃建設內容詳《仁北單元 RHS-03-01-01L 地塊出讓方案》。
2.3設計服務范圍:中標單位實行設計總負責制,承擔本項目設計階段過程中的全專業(yè)設計服務工作。設計范圍包含但不僅限于以下內容:
2.3.1建筑類設計:含總平面設計、建筑設計、結構設計、給排水設計、暖通空調設備設計、建筑電氣設計等。
2.3.2專項設計:景觀設計、智能化設計、消防設計、人防設計、節(jié)能設計、幕墻及門窗深化設計、日照分析、室內設計、非機動車庫或儲藏室設計、抗震支架設計、基坑圍護設計、鋼結構深化設計、綠色建筑設計、建筑泛光照明設計、標識標牌引導設計、店招廣告位規(guī)劃設計、PC裝配式方案及深化施工圖設計、銷售合同附建筑平面以及所有可能的專業(yè)設計。
2.3.3其他:
1)景觀設計包含:設計范圍內(用地紅線)室外總平面設計、出入口、景觀道路、硬質鋪裝及小品、城市家具、圍墻、停車場、非市政橋梁、綠化、景觀照明、標識標牌指引等,以及紅線外規(guī)劃綠地內的相關設計;
2)室內設計:公共區(qū)域以及部分單體內室內設計:區(qū)域范圍按工程設計及招標人要求,如門廳、電梯廳、地下室入戶區(qū)域等公共部位以及垃圾清運房、公廁、有內裝需求的單體等相關設施;
3)以上內容為招標人列出的主要設計內容,本項目所涉及的所有專業(yè)分項類目,包含但不僅限于以上所列,如有遺漏,按工程需要和招標人要求提供,費用不另行計算。
2.4服務內容及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最終設計成果獲得相關部門確認或審批,協(xié)助招標人進行工程招標答疑,做好后期配合服務直至完成竣工驗收。
2.5設計周期: 設計人應根據(jù)項目開工日期,有效銜接當?shù)剞k證報批程序,編制項目總體設計進度計劃,合理安排各項設計工作的起始時間,且招標人有權根據(jù)項目實施情況調整后續(xù)設計文件提交時間(具體時間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各階段設計文件提交要求如下:
2.5.1確定中標后15個日歷天內完成方案優(yōu)化(需滿足相關政府部門的審批要求及招標人要求);
2.5.2招標人明確啟動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工作后45個日歷天內提交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文件;
2.5.3其余:按招標人及項目進展要求提交。
注:以上設計工期不包含招標人確認時間及政府審批時間。
3.投標人及投標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浙江省外企業(yè)的須具備有效的進浙備案證明):
3.1.1投標人須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
3.1.2投標人須具備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設計甲級資質;
3.1.3投標人資格要求滿足第3.1.1、3.1.2項兩項中的任何一項即可;
3.1.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2投標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須具備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浙江省外企業(yè)參加投標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有效的進浙備案證明)。
3.3 其他要求:
3.3.1本工程拒絕接受投標截止日前(近三年)被錄入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的投標人和投標項目負責人;拒絕被有關行政監(jiān)管部門通報限制在本區(qū)域內投標且在限制期內的投標人和投標項目負責人;拒絕有與工程建設相關不良行為記錄正在被公示、投標截止日前一年內有與工程建設相關的受到行政機關罰款及以上的行政處罰的投標項目負責人;
3.3.2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投標;
3.3.3本項目采用電子招投標,投標單位在制作電子投標文件前須在湖州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完成相關注冊。其他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條款。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已注冊用戶,請登陸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tǒng)(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交易主體登錄”,下載獲取后綴名為“.HZZF”的招標文件;
4.2未注冊用戶可通過招標公告中附件下載獲取招標文件進行查看咨詢;
4.3注冊咨詢、技術服務電話:0572-2220028 ;CA鎖辦理: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4.4本項目招標文件已于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0日在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示。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2年1月19日11時30分。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登陸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交易主體登錄—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上傳投標文件模塊,上傳“CA加密后的電子投標文件”;
5.2 逾期上傳電子投標文件的,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上發(fā)布。
7.評標、定標方式: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浙江省開展國家規(guī)范與創(chuàng)新招投標試點工作方案的批復》(發(fā)改法規(guī)【2011】3007號)及《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fā)湖州市深化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湖公管委【2017】1號)及《湖州市工程建設招投標“評定分離”操作導則(試行)》(湖公管辦【2018】10號)規(guī)定,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方式進行評標和定標(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8.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湖州房總地產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仁皇山路501號
聯(lián)系人:孫添嬌、夏楊
電 話:0572-2392962
招標代理機構:華誠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吳興區(qū)天寧巷16號(鐳寶大廈14樓)
聯(lián)系人:王紅英、程晨
電 話:0572-2170106
9.軟件技術支持:
電 話:0572-2220028、18657183506
聯(lián)系人:國泰新點客服 電話:4009980000
CA鎖相關問題咨詢杭州天谷客服:4000878198
遠程不見面開標:是指將傳統(tǒng)的開標場所搬到網上,招標人、投標人只需登錄網上不見面開標大廳,無需到開標現(xiàn)場參與即可進行投標文件在線解密、投標人在線質疑、招標人在線回復等操作。 |